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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当一叶绿 映亮石榴红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第23期 作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12-04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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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银川市西夏区盈北社区开展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供图

  2024年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大会表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这一表彰,在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在这次大会上受到表彰。这份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是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宣传普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基础性工作的实际成效,是落实“四个机关”定位、服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制度优势推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奉献担当。

  党建引领,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向心力

  党的领导,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

  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023年9月,是自治区第40个民族团结进步月。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联合17个党支部深入银川市西夏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贺兰山西路街道党工委、中关村中学,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法治精神入人心”主题党日活动,宣传讲解宪法、民法典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知识,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党支部工作的“纲”,作为党员干部立身处世的“魂”。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中,深入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念、站稳立场,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努力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保障。

  结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宗教治理立法、作出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定等工作,贡献应有力量。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开展“感恩总书记,奋进新征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们在行动”等主题党日活动28次,重点在组织、宣传、服务群众上下功夫,支部书记黄军辛为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展改革委等单位作“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专题辅导报告15场,党员马芯怡在区直机关作宣讲8次。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重要着力点,成功创建“先锋民侨委,党旗别样红”五星级品牌党支部。将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一亩三分地”变成引领带动各族各界各行各业的“一块责任田”,以“人大之为”为促进民族团结,画好同心圆、铸牢共同体、建设示范区作出努力。

  法治引领,架起民族团结进步连心桥

  用法治保障民族团结,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体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政治标尺,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的丰富内涵,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填补了宁夏宗教事务地方立法空白;作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定》,将铸牢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扎实服务保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既需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又需要弄清地方实际,做到立好法、立良法、立务实管用之法。

  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论断,坚决贯彻党的政策,邀请有关部门领导、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学者解读国家法律,阐释宁夏区情,介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服务立法专班,努力将党的政策体现在法规条款中,使党的主张和要求通过法律手段得以实现。

  民族团结蕴含着“共同性”与“多样性”的辩证统一关系。如何在坚守同一性的同时,更好尊重和包容多样性,根据各自特点给予多样化的发展空间,是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立法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坚持开门立法、尊崇民意,让各族群众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服务有关专委会、工作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走出机关,走进群众,深入同心县丁塘镇杨家塘村调研回汉群众收支与生活负担等情况、推动移风易俗和整治高价彩礼等问题,与农民群众打开“话匣子”,掏出“心窝子”,共话“好日子”,用老百姓听得懂的方言土语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下足“绣花”功夫,让“原汁原味”的百姓心声直达国家立法机关,把来自人民群众的“金点子”转化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金钥匙”。

  在法规通过实施之后,党员干部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心相通、情相融、志相同、力相聚,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事业引领,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宁夏,赋予宁夏“努力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新的使命任务。

  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意见》,对新征程上进一步做好铸牢主线工作、有形有感有效加快示范区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坚持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落实落地落细效果来检验服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成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服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关于推动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定等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报告,修订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以“执法检查+审议报告+立法修法”组合拳,增强工作整体实效,推动改革任务落实,不断彰显制度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

  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张惠芝、胡榕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建议》,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

  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加强建议办理的指导检查,及时跟进督促协调,推动加快办理进度。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赴银川市唐徕中学(南校区)、金凤区第一小学、北方民族大学实地调研、现场督办,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石榴花开校园、籽籽同心向党”教育活动,在“拔节孕穗”时就在孩子们心中根植铸牢的种子,扣好“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第一粒扣子。

  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万名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服务人大代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六新六特六优+N”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拓展“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监督机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结合实施“六大提升行动”、促进各族群众就业增收、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等重点工作,经常化参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活动,提出议案建议,确保各族群众享有平等法律地位、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平等参与各项事务。

  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比赛,在宁夏人大网站、《宁夏人大》杂志开设“石榴花开”等专栏,大力宣传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讲好各族群众携手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生动故事,讲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宁夏故事,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共同迈向现代化。

  (执笔人:王利宁)

  责任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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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共产党人》第23期